粵廿一城消費環境評價 穗稱冠
【本報記者廣州電】廣東省21個城市消費環境“能力與評價”指標評價,平均73.73分。其中綜合排名靠前的城市有廣州、佛山、珠海、深圳、東莞、惠州、中山。這是近日公佈的一八年廣東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的內容之一。
評價結果顯示,在“能力與評價”指標中,廣東各地城市平均得分73.73分,其中有8個城市高於平均分,13個城市低於平均分,最大分差為8.41分。其中廣州以78.71分居首位。
從具體的三級指標看,廣州在消費水平、維權能力及環境滿意等表現較好;佛山市該項指標得分77.98分位居次席,在居民消費水平和維權能力表現突出。
此次廣東消費環境評價中的消費能力包括“消費理念”、“消費水平”、“消費誠信”、“維權能力”共四個的三級指標。
珠海消費理念居首
在“消費理念”指標中,廣東各城市平均得分為76.08分,其中有13個城市高於平均分,8個城市低於平均分。排名靠前的城市為珠海、東莞、廣州、汕頭、深圳、湛江、揭陽。
在“消費水平”指標中,廣東各城市平均得分69.10分,有7個城市高於平均分,14個城市低於平均分,各城市差異較大。排名靠前為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、惠州。
在“消費誠信”指標中,因實施採集方式及渠道有一定難度,故暫未獲取到廣東全省及可量化到各個城市的數據,各城市均暫賦予參考中值75分。
房屋醫藥低滿意度
在“維權能力”指標中,廣東各城市平均得分為69.34分,4個城市高於平均分,17個城市低於平均分,城市差異較明顯。靠前城市為廣州、佛山、珠海、中山、深圳、清遠、東莞。
消費評價這一消費者對消費環境的滿意度評價,包括“商品滿意”、“服務滿意”、“維權滿意”、“環境滿意”四方面。
其中在“商品滿意”指標中,選取與消費者關係最為密切的8類商品作滿意度評價。廣東消費者對8類商品中的“生活日用品類”及 “家用電子電器類”商品滿意度較高,對“房屋及建材類”及“醫藥及醫療用品類”商品滿意度較低。
廣東各城市平均得分75.81分,有12個城市高於平均分,9個城市低於平均分,最大分差為5.96分。排名靠前的城市為揭陽、河源、惠州、陽江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。各城市消費者對8類商品整體滿意程度較高,各城市間評價結果差異較小。